原标题:遂宁市旅游局关于《遂宁旅游宣传画册设计》制作项目的比选公告
遂宁市旅游局关于《遂宁旅游宣传画册设计》制作项目的比选公告
为了加快遂宁城市品牌营销,进一步提升遂宁旅游影响力和美誉度,遂宁市旅游局拟对《遂宁旅游宣传画册设计》制作项目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,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,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《遂宁旅游宣传画册设计》制作项目。
2、项目要求:策划、设计、制作全面介绍遂宁丰富的旅游资源、充分展现遂宁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、图文编排精美、具有良好的宣传效果和收藏价值的遂宁旅游宣传画册设计(具体要求见附件1《遂宁旅游宣传画册设计》方案)。
3、控制价格:本项目控制报价为10万元以内,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。
二、资质要求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。
2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。
3、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。
4、具有策划、设计、制作同类旅游宣传品的经验。
5、具有拍摄高水平产品摄影作品的技术力量。
6、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(如违约、重大责任事故等)。
7、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三、提交资料要求
1、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需盖公章鲜章);
2、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需盖鲜章)
3、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(需盖鲜章);
4、本项目策划编制方案(含策划思路、编撰时间、版面、页数及报价等内容);
5、承接相关成功项目的执行案例、旅游宣传品样本;
6、比选申请人报名表(附件2)。
四、比选流程
(一)发布公告。在遂宁旅游网、遂宁新闻网上发布比选公告。
(二)比选报名。符合资格要求,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,请于2017年04月13日下午17:00点前向遂宁市旅游局旅游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一式5份(须密封并加盖公章),报名参加比选。
(三)初评。根据报名情况市旅游局对参加比选单位进行审核和初审,确定最多不超过5个报名单位进入评审,并将电话通知参加比选。
(四)评审。市旅游局将邀请有关单位组成评审组,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公司基本情况资料、创意设计方案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审,最终评选出中选单位建议名单报市旅游局党组审定。
(五)中选公示。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旅游网、遂宁新闻网上进行公示。
五、比选时间
2017年04月20日(星期四)上午10:30。
六、比选地点
地 点: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1号(环岛商务中心) 5418室
联系人:唐女士 0825-2328201 0825-2328209(传真)
七、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
(一)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。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选资格;
(二)无论结果如何,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。遂宁市旅游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;
(三)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,应将比选申请人报名表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,将报价和详细方案单独按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,并将上述密封好的文件连同目录进行总体密封,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。
(四)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,其中不许有加行、涂抹或改写。
(五)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(或单位)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。
(六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报名表,将作无效处理:
1、比选申请人报名表未密封;
2、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;
3、未按规定格式编写,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,辨认不清;
4、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逾期送达;
5、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,市旅游局将通过遂宁旅游网、遂宁新闻网通知。
附件1、《遂宁旅游宣传画册设计》方案 附件2、比选申请人报名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