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为什么说审美性是东莞标志设计提高魅力的重要因素?
审美性审美性是东莞标志设计提高魅力的重要因素。由于人的知觉有一定的负荷限度,所以它对环境的刺激具有选择的功能,即具有接受和排斥的功能。而这种选择功能又受到人的兴趣和认知时间的限制。因此,东莞标志设计不仅需要有吸引人的图形,而且应具有简练清晰的视觉效果。审美性一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。
东莞标志设计是一个符号,东莞标志设计的真正意义在于,以对应的方式把一个复杂的事物用简洁的形式表达出来。东莞标志设计是设计中的“小品”,但也是设计中最难的。它具有以小见大、以少胜多、以一当十的特点。东莞标志设计通过文字、图形巧妙组合创造一形多义的形态,比其他设计要求更集中、更强烈、更有代表性。突出表现在设计概括的形象化,以单纯、简洁、鲜明为特征,令人一目了然,简练、准确而又生动有趣,具有即时达意的传达功效。
东莞标志设计要在小范围内反映具体的艺术特征,给人以优美、动人的感觉,就必须具有和谐、悦目的形象。图形美是构成东莞标志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设计中不可忽视的,是东莞标志设计成功的关键。如音乐讲究节奏、旋律和音响,而后才有音色美;诗讲究格律、音韵和诗意,而后才有诗味。东莞标志设计也是一样,必须讲究组织格式和运动变化,而后才有图形美。所谓图形美,并不单是外在的美,还应有意象的内在美。图形美并不像一般图案那样用添枝加叶的填充式的手法,而是要利用结构的简化、形象的概括,强调精简的艺术处理,以产生一种特有的东莞标志设计造型美。
东莞标志设计是通过完整的形象表现出来的,而形象则是构成图形美的重要条件。东莞标志设计的艺术形象可以概括为两个组成部分:
①由想象、意境、比喻、色彩等组合成意味深长的意象美;
②由变化、运动、对比、均衡等组合成组织结构的形式美。
前者以意象的内核为基础,后者以形象的构成为规律,两者缺一不可,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好东莞标志设计,也谈不上图形美。如果缺乏前者,就没有诗意般的境界,不能令人悠然神往;缺乏后者,就没有条理化的组织秩序,不能引人悦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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